20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

當楊貴妃愛上會呼吸的布

近年來以「植物染色」為基礎的天然染色甚為風行,由於她崇尚自然、健康,所染製出來的布料
(天然纖維)古樸典雅,生氣盎然,宛若植物的生命獲得再生延續。多年來大樹鄉的「玉荷包」
荔枝名聞遐邇;果如其名,優質的品種,為饕客所讚賞。而其枝葉又是一極佳的染材,因此「荔
枝染」正是我們大樹鄉目前積極開發推廣的另一項新興地方文化產業。

    《陳三五娘》是台灣閩南語歌仔戲傳統四大齣之一,這齣戲除非對她有濃厚的興趣與深入的瞭
解,否則,一般人是很少會知道她與荔枝的幾許淵源。想不到荔枝的背後,竟有這麼一則悽美的
愛情故事。

    要說與荔枝淵源最深的經典故事人物,當屬楊貴妃,這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一個名字。楊貴妃是
中國歷史上四大美女之一,而荔枝則是她的最愛,試想:當楊貴妃愛上會呼吸的布時,三者相搭
是否會更顯高貴?!

    愛美是人類的天性,而健康自然的訴求,更是現代的趨勢,期盼「楊貴妃愛上會呼吸的布」於
未來能創造一連串優美的傳奇故事。


投荔訂情 歌頌自由戀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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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2007.12.24 亓樂義 --

    《陳三五娘》又名《荔鏡記》,作者失佚,為閩南粵東一帶廣為流傳的愛情故事。敘述明代
泉州人陳三(陳伯卿),兄赴廣南任所,路經潮州,在元宵燈市與五娘(黃碧琚)邂逅,互
相愛慕,卻因黃父已將五娘許配當地豪富林大,而無姻緣。

    隔年,陳三重遊潮州,兩人再遇,五娘投荔枝訂情,陳三則喬裝磨鏡匠,故意打破寶鏡,賣
身黃家為奴,以便親近五娘,此謂《荔鏡記》的由來。兩人在婢女促使下,終成連理,並相偕
私奔,後陳三被捕入獄,幸得其兄相助,與五娘團聚,有情人終成眷屬。

    原本一齣好戲,卻因謳歌自由戀愛,涉及私奔,不容於當時的禮教,在明、清兩代常遭禁演,
但民間樂此不墜,愈打壓,愈流傳,閩南地區甚有,「嫁豬嫁,不如共(與)陳三走」的說
法,即女孩子嫁來嫁去,不如嫁給陳三這類的人,可見其影響。

《陳三五娘》具濃郁的地方特色,成為梨園戲、潮劇、莆仙戲、薌劇等傳統劇目,內文詞語用
潮州話及泉州話混合而寫,可謂最早的一部閩南語出版品,後傳於台灣,成為歌仔戲傳統四大
齣之一,廣受台灣民眾喜愛。


《陳三五娘》搶手 閩粵爭申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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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2007.12.24  亓樂義/綜合報導 --

    潮劇經典名作《陳三五娘》,敘述一段曲折愛情故事,在閩南、潮汕和台灣等地流傳了數
百年。最近福建省把《陳三五娘》傳說申請為該省非物質文化遺產,引起廣東潮州文化當局
的不快,並引起專家考證,有可能因此而鬧出雙包。

    據大陸著名俗文學家薛汕的考究,《陳三五娘》的傳說故事,可能發生在1403年至1424年
(明永樂年間),地點「在潮州」。長久來,潮汕民眾莫不以該傳說為當地的精神文化遺產
並把《陳三五娘》與名作《牡丹亭》並列。

發生在潮州 流傳閩粵台三地

    福建省申請的動作傳開後,潮汕歷史文化研究中心副理事長王煒中搖著頭表示,「我們
廣東吃虧了。」潮州市文化局處長蔡聲桐更不以為然地說,「我們也在準備申報。」

    潮汕民眾為此大表不滿,並向《廣州日報》抱怨,誰都知道《陳三五娘》的傳說發生在
潮州,福建省竟拿它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,分明是「搶註」之舉。

    原來,傳說故事裡的男主角陳三,係福建泉州人,泉州市當局腦筋一動,先申報為福建
省非物質文化遺產,並把陳三故居開發為景點,以帶動當地觀光資源,想把《陳三五娘》
打造成當地的一張文化品牌

男主角泉州人 古跡都在潮州

    問題是,故事的女主角五娘係潮州人。報導引述蔡聲桐的話說,《陳三五娘》戲的古本,
「就在潮州潮安縣的一個墳裡出土的。」除此,潮州至今仍保留「五娘井」等歷史古跡,歷
史上還曾出現「五娘墩」等與《陳三五娘》傳說密切相關的景點。

    就蔡聲桐所知,一名企業家就是衝著這個民間傳說,要到「五娘井」開發生產礦泉水。
沒想到,福建省先行一步。他說,潮州市文化局也準備申報《陳三五娘》傳說,作為第三批
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,目前正處於籌備階段。


    潮汕歷史文化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陳景熙則稱,中央文化部有關領導曾有言,申報非物質
文化遺產,不應以地方行政界限來切割同一種非物質文化遺產,否則將畫地為牢,只會擴大
地域間的分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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